無水乙醇空瓶通常算危險廢物!
理由詳解
1. 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的相關規定
在中國,根據**《危險廢物名錄》(最新版2021年版)**和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,包裝過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、容器,尤其是含有殘留易燃揮發性有機溶劑的,都應按危險廢物管理。
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:
(HW49, 900-041-49)“使用過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、盛放物及被汙染物”
包括盛裝可燃溶劑如乙醇的瓶子、桶等,隻要未徹底清洗脫除危險物殘留,都算危險廢物。
2. 實際操作和監管標準
- 實驗室通用玻璃/塑料空瓶,在用過無水乙醇後,瓶內壁通常仍有可揮發殘留。
- 乙醇屬於極易燃、易揮發危險化學品(聯合國編號UN1170,2.1類易燃液體)。
- 因此,包括無水乙醇空瓶、含有乙醇殘液的91桃色永久入口在线观看、內襯等,都需按危險廢物暫存、轉移、處理。
- 隻有經合規徹底清洗(通常需三次以上水洗,再用洗滌劑處理,甚至要用清洗劑確認徹底無殘留),並經有資質管理人員鑒定合格後,方可視為一般廢棄物處理。
3. 監管實踐中常見問題
- 很多高校和科研單位都會回收用過的化學品空瓶,集中收集後送有資質的危廢公司處理。
- 隨意丟棄空的溶劑瓶,即使已經蒸發幹淨,也存在較大安全和環保風險,極易在檢查中被認定為危廢違規處置。
- 合規做到位的實驗室,空瓶會張貼“危險廢物-空化學品包裝”標簽,專門存放,填寫危廢轉移聯單處置。
常用型號: